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佚名

    “我从来没有画过这幅《松树》,我可以百分之百确认这是假画。”上周,因为一则“香港佳士得拍出伪作,‘假吴冠中’以158万港元成交”的新闻,吴冠中不得不一次次向打来电话询问的媒体记者重复着上面这句话。每次说到此处,这位九旬老人都会不自觉地提高声调,语气中透着难以隐藏的愤慨。

吴冠中所作《双松》图片来源:新京报

佳士得所拍伪作《松树》图片来源:新京报
 

    事实上,对吴冠中而言,类似的情景一直在不断地上演——2006年8月,北京一家媒体曝光了一拍卖公司“吴冠中作品专场”全属伪作事件;2008年7月,吴冠中亲手在一幅被买家高价竞得的画作上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字样……倘若再往前追溯,如此“眼熟”的例子还有很多,多到连吴冠中本人都无暇也无力再去鉴定自己的作品——他已经记不清见过多少次假画了,想管,却根本管不过来。

    更让吴冠中寒心的是,“我只能起阻止拍卖的作用,不能够追查假画背后的黑手。对艺术品市场的经营和管理既没有完善的法律,也没有鉴定机构和执法机构,造假者和拍卖假画的画廊、拍卖行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所以,画廊、拍卖行和那些作假人联合起来造假。”

    有此困扰的又岂止吴冠中一人。1995年,浙江某收藏者耗资百万购入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南北两位鉴定大师却对画作的真伪各持己见;2000年,在上海博物馆隆重展出的一批被称做是傅抱石在重庆金刚坡时期的作品,被其子傅二石指认为伪作;2005年,珠海举办的“黎雄才、关山月作品展”遭到画家后人“无一真品”的质疑,然而,到了北京鉴定专家那里,同样的作品却认为是真迹……

    无法回避的是,在艺术品商业化发展越来越快的今天,艺术品真伪的鉴定也变成了市场交易中的一个关键。

    “现在,很多人觉得拍卖行不可靠了,是假货的‘窝点’。其实,拍卖行保真能力有限,毕竟行业人员不是鉴定专家。”一位拍卖公司负责人不无委屈地说。事实上,摒弃自辩的成分,这位业内人士的话倒也有几分道理。然而,新的问题也接踵而至——那么,究竟谁在艺术品鉴定中拥有最终鉴定权,艺术家本人、第三方鉴定机构,抑或司法裁判?

    按照一位法学院教授的说法,从法律上来说,鉴定权应该归属于具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但现在,社会上并没有一个有公信力的机构来专门承担这个工作,而由于传统的书画鉴定只能靠目鉴,缺少科学的手段,说到底只是一个主观的判断,所以总会有差错,“没有谁,包括法院都不可能成为一锤定音者”。

    鉴定体系杂乱、缺少公认权威……这正在成为中国艺术市场的致命短板。除此之外,专家道德迷失、有偿鉴定泛滥也“横插一脚”,让人防不胜防。而在诸多品种中,中国书画尤显突出,无论专家鉴定、家属鉴定、画家本人鉴定,都备受质疑——很多人不会忘记,近年来,知名专家屡屡卷入风波丑闻,“石鲁风波”“珠海风波”倒下的都是有名的“国宝级”专家。

    有人说,十几年前,艺术品若附有专家的鉴定证书,其身价也会倍增,鉴定证书被认为是藏品的“市场通行证”,但如今,各种各样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大量出现,已经导致鉴定证书满天飞,专家鉴定结果的权威性正在受到极大的质疑。

    对徘徊于艺术市场之外的资本而言,“真假难辨”无疑是对“入场信心”的沉重打击——因利益诱惑而被左右的鉴定难题,最终也会将真正的利益挡在门外。

 

    过去,在琉璃厂,如果有人卖了赝品,买家就会投诉到古玩商会,请上最有权威的三五个专家一起鉴定,如果是赝品,就会要求古玩店退货。如果不退货,可以带上几个人到店里“砸浆”,或者直接去捅匾,通告整个行业这家店铺的信誉不行。当时没有诈骗罪,却有行业自律。而如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行业乱象更是众人皆知。

    “说真话得罪人,说假话害死人,乱说话气死人,不说话难为人。”一位藏家这样打趣鉴定界的现状。听过的人呵呵一笑,但笑过之后呢?别忘了,经济学中“劣币驱逐良币”的定律在艺术市场上同样适用。

    编者注:“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律。该定律是这样一种历史现象的归纳:在铸币时代,当那些低于法定重量或者成色的铸币——“劣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人们就倾向于将那些足值货币——“良币”收藏起来。最后,良币将被驱逐,市场上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币了。经济学家认为,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是“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存在的基础。

    鉴定困局中国艺术市场的致命短板——真假吴冠中

    2009年5月25日,在香港佳士得春拍的“中国近现代书画专场”上,编号为787的吴冠中作品《松树》以158万港元(约合13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位居该场成交价第12位。无论是在这次拍卖中,还是相比历年上拍的吴冠中作品中,这样的成交价都没有任何引人注意的噱头可言。不过,正是这幅“貌不惊人”的画作,却在拍卖会结束后的近半个月时间里一直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这一切只因为一个中国书画市场上屡见不鲜的词语——伪作。

    画家否认在先!

    在拍卖会结束两天后,就有业内人士指出,该幅作品存在问题。质疑方正是吴冠中作品在新加坡重要的收藏机构之一——“好藏之”美术馆的出资人方毓仁,他的另一个身份则是在香港多年代理吴冠中作品的资深经纪人。

    早在今年5月初,当方毓仁看到香港佳士得的图录时,便觉得名为《松树》的作品为伪作。当时,他立刻打电话给吴冠中求证。由于“伪造痕迹颇为拙劣”,吴冠中看到图片后非常气愤。

    “这幅假画模仿的应是我在1988年所作的《双松》,两作对比,伪作中的双松旁还出现另一棵小松。三松的松枝委曲软弱,松叶潦草散漫、树无气质、山无气势、画面难看、毫无精神可言。”吴冠中告诉本报记者,在他所见的赝品之中,这一幅属于粗制滥造的次品。在他看来,拍卖行将这幅赝品进行拍卖完全是在自毁声誉。也因此,吴冠中随后立即与佳士得北京办事处取得了联系,却被对方告知“需向上级反映”。不得已,在拍卖会进行前的5月9日,吴冠中委托新加坡好藏之美术馆在网上指证《松树》为伪作,并表示:“一件如此恶劣的伪作竟以百万身价出场,我们敬告各界人士切不可上当受骗。”不过,正如方毓仁所言:“遗憾的是,直到这件存疑作品成交之后,也没有得到佳士得方面任何正式的澄清和解释。”

  拍卖公司明知故犯?

    在香港佳士得的拍卖图录中,拍品《松树》出现在第127页,作品来源处赫然写着:“1991年吴冠中到香港举行画展,现藏家于当时直接从画家处购得此画作。”

    然而,吴冠中却坦言“这完全是编造的谎言”。方毓仁更是将此称为“一派胡言”:“首先,1991年吴冠中师生展的举办地并不是香港,而是中国历史博物馆。”更巧的是,此次展览的主办方虽然是中国美术家协会,但资助人却是方毓仁本人,所以,他完全能够确定那次展览中根本就没有这幅名为《松树》的作品。而且,如果按照图录上所显示的是购自这一年香港的吴冠中师生展,那么,直接交易方也只可能是方毓仁,而不是吴冠中本人。方毓仁还强调,即便卖家称是在北京的展览中买到的作品,由于出资人是自己,所以卖家所面对的交易方也应该是自己。可在他的印象里,自己却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一个人。

    方毓仁介绍说,自己由于长期帮助吴冠中出版画册、推广展览,吴冠中曾将那幅《双松》真品赠送给自己。后来,方毓仁将其卖给了泰国的一位藏家。又过了一段时间,该幅作品在内地某知名拍卖公司的拍卖现场现身过,之后便不知去向。

    面对如此之多的争议,香港佳士得这一次不可避免地成了舆论风暴的中心。当本报记者向佳士得求证整个事件的原委经过之时,香港佳士得北京办事处依旧只回复了一份媒体声明。这则声明称“近期有媒体报道质疑佳士得香港2009春拍中某件拍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佳士得的专家们倾注了大量的资源来调查我们所有上拍作品的传承记录,以严谨的方式来征集每一件作品。我们对该拍品的传承记录感到满意。”而当记者多次致电询问拍品《松树》的下落及其买家的信息时,无人接听的电话铃音则使其成了至今无法破解的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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