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文章作者:冯秋红

  ■律师说法

  要看是否属于艺术再创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此类案件的审判并没有先例。专业律师对此怎么看呢?记者为此电话采访了南京致邦律师事务所的徐骏律师。据悉,徐律师向来对文娱界的官司比较感兴趣。

  徐律师表示:如果画作中的人物确属该女模,那么就属于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画家就侵害了该女模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这都是人格权的组成部分。如果说,该画属于艺术再创作,画中人物与原告有几分相像,那么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将由法官来裁定是否侵权。   杨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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