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书画网 文章作者:佚名
从上海美术教育的发展看,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24年,当时我党创办的上海大学已开设了美术科,尔后相继成立“上海美专”、“新华艺专”等学校。1952年“上海美专”并入华东艺术专科学校迁至南京。1959年筹办新的“上海市美术学校”,1960年改为“上海市美术专科学校”,设中国画系、油画系、雕塑系、工艺美术系五年制本科和中专部,1965年“上海美专”停办,保留中专部为“上海美术学校”。1983年上海市委做出决定,以上海美术学校为基础,并从其它院校、美术出版社、油雕院等单位抽调部分教学骨干,建立美术学院,并入上海大学,定名为上海大学美术学院。1994年,上海工业大学、科技大学、科技专科学校、上海大学四校合并成立新上海大学,美术学院仍为上海大学美术学院,2000年9月从凯旋路30号迁入上大路99号新校址。在办学过程中,江泽民同志及国家、市委、市府领导都曾到学院视察指导,勉励学院成为“艺术家的摇篮”,“真善美”的创造者、传播者。发扬“上海美专精神”,为造就海派艺术领域的一代大师,真正把学院建成研究型的综合性美术学院。 学院在科学与艺术碰撞、经济与文化整合、学科与专业重组的关系中,积极谋求建立大美术学科概念。依托上大文、管、商、理、工、法多学科的综合优势,构建以“纯艺术”为基础,“应用艺术”、“建筑艺术”为主干,“公共艺术”建设为重点,形成艺术人才需要的学科体系。倡导高质量、多元化教学、科研平台,传统文化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教学内容与实际需要相互应;基础教学与科研、创作相连贯;教学模式与未来发展相参照,以国家“211”工程及重点学科《公共艺术》的建设为契机,课程设置体现多学科综合与交叉的特征。使学院在教学、创作,设计、科研方面保持领先地位,争占学术高点。积极开展国际艺术交流,以提高学院整体办学水平。 学院重点学科——《公共艺术》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03年沪教科委(03)29号文正式批准建设。公共艺术:指面向社会,以大众为对象,以大众需要为目的,通过策划、操作实现艺术为社会服务,提高整个社会精神文明水准的创造活动。该学科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两个硕士点。一个研究基地:公共艺术实验中心。本学科包含三个研究方向:公共雕塑、公共建筑、公共设计。鉴于公共艺术的综合性,这三个研究方向不是孤立的,而是有一种交融和渗透的关系,具体内容涉及公共艺术文化环境研究,公共艺术造型学研究,公共艺术工程管理学研究,以及现代艺术理论和现代科技结合的创意研究。培养对象为硕士生、博士生和高级研修班学员。学科建设目标:紧密依托上海大学综合学科优势,在上海大学美术学院雕塑、设计、建筑系等以及其他原有科研机构、师资队伍和咨询组织的雄厚基础上,建立公共艺术学科及相应研究中心;为公共艺术提供理论依据,构筑学科科学合理的结构框架,完善公共艺术教学体系;为国家和上海市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实施提供论证、咨询服务;为国家培养急需的高素质、复合型的高级专门人才,力争在五年内达到国内一流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争取在2004年达到增设公共艺术硕士点,2005年达到美术学博士点的基本条件。 学院现有绘画、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建筑学等5个本科专业。中国画系、油画系、雕塑系、美术设计系、史论系、建筑系等6个教学系,“公共艺术实验中心”的陶瓷、玻璃、版画、多媒体、材料实验等工作室,承担美院本科教学。2000年以来逐步推行的以教学为要务的“工作室制”作为专业目标实现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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