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文化报 文章作者:汪建根
宋庄如何突围 姑且不论“农民私房是否属于小产权房”、“农村宅基地能否流转”这些悬而未决的争议问题,宋庄之争,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在于,无论是售房农民还是买房的艺术家,在买与卖、索与退的博弈之间,都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而事实上,在许多产业界和经济界的专家看来,售房农民与买房艺术家之间,并不是一种“零和”性质的竞争关系。十几年前的宋庄,以小堡村为例,村民人均年收入仅三五百元;而据介绍,2006年,宋庄镇总投资20多亿元,其中文化产业3.2亿元,高达18%,全年利税3.5亿元,创历史新高。艺术家中心区小堡村,全村1300人,2006年总产值却高达3.5亿元,上缴利税1816万元,人均纯收入1.2万元。据不精确分析,直接由文化因素产生的收益,约占该村人年均收入的45%。在宋庄,艺术家和当地农民已经形成了一种互利互惠的社会经济结构,艺术家群落成为一种社会和经济资源。 宋庄如何突围? 方竹兰认为,宋庄画家村的兴起是民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自发买卖行为,是对传统产权规则的突破。这种自发突破符合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符合城乡差别缩小的要求,符合取消户口制度的趋势,应该视为是城乡之间的产权交易制度创新。当然,考虑到农村房屋交易处在探索阶段,当时价格与现时价格巨大差别影响到社会的不和谐,为了对农民利益进行适度保护,法律可以进行人性化处理,在调节基础上给予农民适当补偿,或者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谈判。 方竹兰认为,从中国发展信息经济和知识经济的产业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中国国际竞争力看,保护宋庄画家村具有长远价值,也符合当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如果画家撤出宋庄,对于当地农民不利,对于整个国家的产业发展战略也不利。而画家的文化创意产业链中应尽量将当地农民纳入,与当地政府合作,如果文化创意产业成了当地农民自己参与的事情,农民与画家之间的矛盾会大大减少。 事实上,无论是宋庄镇政府还是北京市的相关部门,都已经在努力地按照“双赢”的思路来争取宋庄问题的解决。北京市委研究室文教处副处长何明到宋庄调研后表示,将综合考虑艺术家、农民以及宋庄镇三方面的利益,顾全大局,近期从方法上、长远从政策上解决争端。 而最不愿意看到“零和”竞争的宋庄镇政府也已经在采取一些切实的措施。目前,宋庄已经规划了“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给有实力的艺术家提供居住和创作空间,希望以此来部分缓解目前的难题。 作者:汪建根
·上一篇文章:赵音:期盼拍卖的“中国时代”
·下一篇文章:2007中国当代艺术回眸 热门艺术事件酷评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
http://www.o83.com/news/guancha/0711883852I4AKBEF6KFJ2A8EJ1HH9.htm
相关内容
佚名 | |
方喆 | |
佚名 | |
许晓青 周文其 | |
杨荣荣、璩静 | |
佚名 | |
佚名 | |
佚名 | |
佚名 | |
佚名 | |